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Connor Binance交易所 2025-05-13 5 0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展开全文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较年初增长118,135.83万元,增长34.6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备货核心原材料以满足订单需求等增加所致;

2、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长1,462.46万元,增长30.7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装修费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9,627.18万元,下降42.5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员工薪酬所致;

4、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长419.08万元,增长53.5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产业园二期厂房房产税增加所致;

5、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91.00万元,增长109.4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银行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1,904.66万元,下降173.6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回部分应收款项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长2,962.32万元,增长10,857.7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存货可变现净值变动所致;

8、资产处置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137.40万元,增长840.7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所致;

9、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232.29万元,增长2,309.1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保险理赔款项所致;

10、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长258.48万元,增长81.8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报废增加所致;

11、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1,449.76万元,增长58.9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因部分公司可抵扣亏损弥补完毕,应纳税所得额上升所致;

12、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下降1,613.80万元,下降41.1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合并报表项下非全资子公司利润下降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83,675.62万元,增长84.65%,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大额定期存款集中投入,导致现金流出较大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68,130.58万元,下降87.95%,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子公司业务扩张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顾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志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昊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顾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志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25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