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日报网讯 7月9日晚间,长春一东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7日、7月8日、7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编辑 姚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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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7月9日晚间,长春一东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7日、7月8日、7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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